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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全媒+丨药品拆零、共享药架、优先派送……基层开动脑筋保障群众“药事”******

  新华社上海12月21日电题:药品拆零、共享药架、优先派送……基层开动脑筋保障群众“药事”

  新华社记者何欣荣、龚雯、郭敬丹

  面对疫情挑战,退烧药供应紧张,怎么办?在上海,很多基层社区积极开动脑筋,通过药品拆零、共享药架、优先派送等多种方式,保障群众“药事”,尽力让每个有需要的市民有药可用。

  药品拆零,系统跟进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把药品拆零供应发热患者。(受访者供图)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辖区内7万多名常住居民提供医疗服务,其中有逾1.6万名超过65岁。在斜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生在现有药品规格包装的基础上,对解热镇痛类药物限定每次开具三天的量,如布洛芬、氨麻美敏片等,所有包装均一分为二做成小单元,统一发放包装,注明用法用量。

  “医疗机构拆包装分发感冒药品是有道理的。因为感冒是常见疾病,感冒药大多数为非处方药,价格较低,所以感冒药的包装量通常超过一次感冒治疗所需要的用量。在特定情况下,医疗机构提供1/2、1/3或1/4整包装的感冒药品,可以更高效地用好当前资源,努力满足未来更多患者的用药需求。”上海市临床药事质控中心主任、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主任药师钟明康说。

  药品拆零后,系统设置也要跟上。斜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颜骅告诉记者,由于目前部分药物一分为二,故收费系统调整单价为原价的二分之一。

  除了拆零销售,为了更加精准合理用药,基层医疗机构也在想办法进行超量拦截。记者了解到,一是多渠道科普合理用药,缓解部分居民的恐慌心理。二是医生把关,对发热哨点诊室接诊患者按需配药。三是通过信息化系统对发热药物使用设定限制条件,无论哪位医师出诊,每次开具处方的量都不能超过上限。

  “对于辖区独居、失能、失独等脆弱人群和重点人群,由街道牵头,以居委会为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做好人员排摸建档。同时配备一定量的解热镇痛药物作为应急物资,为他们的健康托底。”颜骅说,遇到居民有医疗、咨询等需求,家庭医生将对其进行健康评估,确保合理用药。如居民病情较重的,建议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确保医疗安全。

  邻里互助,共享药架

  上海市金山区石化街道四村里的共享药架。(受访者供图)

  “请问哪位邻居有退烧药吗?孩子突然发高烧,需要降温,感谢!”“等我到家了,给你家孩子半板吧。”“我家有美林,就一瓶,可以给你倒点。”

  上海很多社区的业主群中,近期有不少这样的暖心对话。共享药品、分享经验、互相鼓励,居民守望相助的同时,还探索出楼道里的一个个“共享药品区”。

  今年75岁的楼兴妹家住金山区石化街道四村。最近,她带头在楼道里改造出一个“共享药架”:一楼大门口,墙上贴了写着“共享药品处”的指示牌,架子上放着感冒药、体温计、口罩等药品物品,楼兴妹还拿出家里一张小桌,放上酒精和消毒喷雾等。

  楼兴妹的想法很简单。“我们楼老人多,正好我有一些药物,就把连花清瘟颗粒、口罩、麝香保心丸等都拿出来,共享给有需要的人。”

  邻居们发现了这个“共享药架”,感动之余,也加入这一互帮互助行动,药架上的药品被取走又被补上,邻里真情不断传递。

  “最近,有不少老年居民打来电话,一方面是求助,一方面也诉说紧张的心情。”静安区南京西路街道华业居民区党总支副书记郑璐璐说,社区干部与居民们耐心沟通,同时把居委会的“库存”拿出来,按一盒连花清瘟、5只口罩、5份抗原检测试剂打包,放到有需求的居民家门口。

  药品订单,优先派送

  “马哥,我们这需要几只抗原,你那还有吗?”“没问题,我让小哥给你们捎过去。”在美团外卖上海环球港配送站,站长马亮的电话此起彼伏。

  “刚才求助的是一家我们合作的奶茶店,为保障骑手健康,站里备了一些常规药品,遇到有需要的客户能帮就帮。”马亮说。

  马亮说,11月底以来,站里的外卖订单量持续攀升,估计较往常增加了40%。同时,外卖员由于感染原因,只有不到70%在岗。“订单多了,骑手却少了,所以配送时间普遍延长,原来半个小时能送到的,现在要45到50分钟。”

  在部分订单超时的情况下,马亮要求站里的外卖骑手,遇到药店订单可以优先配送。“这种一般是有感染的情况,客户急着收货,我们会优先保障。”

  在中通快递上海徐汇南站网点,临近傍晚五点仍有不少快递员在忙碌。“我们网点一天进出港有2万多件,在区域内属于快递大户。目前网点60多名员工,阳了大概10多名。为保障每天的快件都能清掉,我们启动了夜间派件,最近每天要干到晚上十点多。”网点负责人杨波说。

  目前,徐汇南站网点的中通快递员每人每天要送400多件。杨波注意到,每个快递员每天承担的件量中,大约有二三十件是从各类网络药店发过来的。“这种快递我们都挑出来放在最上面,快递员可以优先配送。”

  尽管任务比较重,但很多快递外卖小哥都愿意用“举手之劳”帮助居民。美团外卖员王进表示:“最近我接到一个老客户电话,他想买水银温度计,但附近药店都没有。我说我跑的范围比较大,可以帮他试试,后来果然就买到了。”

  由于最近感染的人比较多,很多客户在取订单时,会特地给快递外卖小哥留言,不用当面交接,放在快递架或挂在门把手上就行。“我估计订单高峰期还会延续一段时间,大家互相理解,一定能共渡难关。”王进说。

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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